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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相关股票质押、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如何,有什么应对措施?
   

    记者: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相关股票质押、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如何,有什么应对措施?

  答:当前股票质押业务规模稳中有降,场内股票质押融资余额0.88万亿元,较峰值时下降45%以上,绝大多数融资期限为1至3年,整体履约保障比例约213%;全市场融资融券余额约1.05万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的2.13%,整体维持担保比例超过280%,50倍以上市盈率股票融资余额占比未超过三分之一,2019年以来全市场日均平仓金额约2000万元。上述业务有一定的安全边际,风险总体可控。

  考虑到疫情客观上对部分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和现金流动造成了暂时性影响,为纾解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流动性困难,降低市场影响,拟根据不同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分类采取措施:一是,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客户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如是湖北地区客户(即注册地在湖北省内的企业或者住所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下同),可申请展期6个月,由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展期事宜;如是其他地区客户,可与证券公司协商展期3至6个月。二是,疫情解除前,对于湖北地区融资融券客户,以及因疫情实施隔离或者接受救治的其他地区融资融券客户,证券公司不主动实施强制平仓;对于其他客户,证券公司应按约定主动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适当延长客户补充担保品的时间。

  对银行和信托公司提供的股票质押贷款,银保监会也同样作出相应安排。

  对于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问题,证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积极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补充流动性,提高相关融资额度,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增发股份等方式补充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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