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旅游70岁以上建议不要单独参团
《杭州市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第十四条:
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老年人,建议不要单独参团旅游,原则上需要有60周岁以下(不含60周岁)成年人陪同才能参团旅游。75周岁以上(含75周岁)老年人参团旅游的,应当提供本次出游前一年内的医院体检报告。
未成年人参团旅游,应当由法定监护人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法定监护人应当出示户口本、身份证原件,以确认未成年人与法定监护人的关系)。未成年人须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参团旅游(法定监护人因特殊原因无法随行的,须委托临时监护人)。
78岁的公公和儿媳妇、外孙女一起去泰国玩,公公单独住一间房,某晚心脏病发后没有得到及时救治,在泰国当地住院几十天。支付大笔医疗费后不幸去世。家属要求旅行社承担责任,经过法庭审理,最终旅行社承担了10%的医疗费用。
知道这位老人本身就有心脏病、高血压等病症,旅行社在接待这样的游客时没有预先进行安全告知、健康调查和劝阻出行,所以要承担这样的责任。因此后来旅游合同中规定70周岁以上的要有亲属陪同。但考虑到现在子女忙于工作等实际情况,所以示范文本合同中只注明成年人陪同,并不一定要成年子女或亲属陪同旅游。 杭州旅游纠纷赔偿律师咨询电话号码,拱墅区旅游律师咨询: 137 7780 5857 www.148h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