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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导游与专职导游的差别
   

    社会导游与专职导游的差别
    导游人员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上的导游人员,只指我国旅行社行业中的专职或兼职导游人员。按《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概念为:“导游 员是指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广义上的导游人员,是指在社会生活、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充当向导、引路、指导和解说工作的人员,泛称为导游。
    对于导游行业,大多数人并不是很了解,人们普遍认为导游员就是领着人到处游山玩水,还可以赚取一定收入的人。普通游客并不确切的清楚专职导游和兼职导游(即社会导游)的分别。
    专职导游是指:与旅行社签约的、专门为该旅行社从事导游带团工作、以带团为职业的导游。
    社会导游则分两类:一类是有固定职业、偶尔帮助旅行社从事导游带团活动的导游;一种是以导游为职业,但不和旅行社签约,有旅行社找,就帮旅行社带团的导游,所服务的旅行社不固定,且为多家旅行社服务。
    社会导游与旅行社专职导游的工作性质的不同决定了彼此工作方式的实质性差异。就社会导游而言,与专职导游相比,在工作空间和时间比较自由,但需要认识大量的旅行社,并且和管理人员搞好关系,否则很难拿到团,接不到团的话就“吃不饱饭”,且没有其它基本保障,所以说其工作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社会导游:依靠旅行社才能生存的群体
    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旅游行业的行规,导游只有通过旅行社才能带到团,社会导游也不例外。当然,作为社会导游并不受旅行社监管,不用上行政班,当然,也就不会享受到旅行社任何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而旅行社在使用社会导游时,往往会有一个信任度的建立,一般都会考虑再三,也就是说首先考虑使用比较了解的、“熟”的导游。因此,这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来维护。而且这个过程中社会导游不仅要维护与旅行社人员的关系,同时要保证团队的质量。由于是兼职的关系,一次失败的团队或者不愉快的合作,都可能会影响到今后是否能在这家旅行社拿到团队的问题。所以,尽管社会导游接不接团,自己可选择性比较大,但通常兼职导游即使因为劳累或者团队质量不好,不愿意接团的时候,也基本上不会拒绝。
    导游工作中,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学习和思考,对于时间不太充裕的人来说,是很难适应这个行业的。
    社会导游要兼顾其他固定工作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除了维护与旅行社管理人员的关系、联络旅行社带团业务花费的时间和精力外,如果旅行社找到社会导游的时候,这些导游员经常因为上班或者上学而不能出团的话,以后再想从这些旅行社找到团带就很难了;此外旺季时,接待团队十分繁忙,需要导游员有大量的时间连续奔波在路上,旅行社在一旦确认出团导游人选,并且经由该导游口头承诺以后,一般就不会再轻易改变了。在旺季的时候,由于导游缺乏,旅行社更是很难临时替换导游。这个时候,要是社会导游还在上学或者还有另一份工作,基本上是不可能两头兼顾的。
    可以说,真正意义上和其他行业一样“兼职”的“兼职导游”并不存在,其实导游行业中所谓的“兼职导游”,其实是专职的社会导游,只不过是不坐班,不发工资,自己买保险,到处找团带而已。当然,不可否认,真正的“兼职”的情况也有,不过,那基本上是一些和大学生打工的心态一样的人,所以带不带团,和能带到多少团,对于他们并不重要,他们主要的目的就是玩,就是“体验”,或者是 “贴补家用”的。
    社会导游:旅游界不可缺少的“配角”
    旅游业是一个资源依托性很强的产业(旅游资源理所当然地也包括气候资源),由于受旅游资源本身限制,旅游业不可避免地存在淡旺季之分,而且受发展阶段限制,淡旺季还体现得非常明显。在旅游旺季,导游员可满负荷地进行工作(客观地讲,这只能算是一种正常工作),在旅游淡季,导游员不可避免地受到工作量小的影响而处于“半失业”状态(客观而言,这也可以说是一种非正常工作),旅游业淡旺季交互进行,使导游员工作极不稳定。一些旅行社不可能因为短暂淡季的带团需要而“养”很多专职导游,这就导致了社会导游的大量存在。换言之,社会导游实际上是一个靠游客团队吃饭的职业群体。旅游淡季游客少了,社会导游可以在家休息,不过毫无收入,完全吃老本。而到了旅游旺季,由于黄金周等游客高峰期较为密集,时间短、流量大,一般的旅行社专职导游基本上处于应接不暇的状态。这时候社会导游的出现无疑起到了填补导游人员缺失的无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导游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投入,所以社会导游如果想要在这期间赚取更多的钱,只能超负荷工作。而接待团体质量的好坏也基本上无暇顾及。
    社会导游:导游中的“游击队”
    从目前我省社会导游的服务现状来看,存在管理松散,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且容易引起旅游质量问题,所以社会导游被人称为导游中的“游击队”。
    之所以说社会导游是旅游界的游击队,最重要的一点是他们“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没有正规的工作单位,旅行社使用他们带团也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没有任何保障与约束。许多社会导游认为他们既不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又没有基本的工资保证,工作起来没必要尽心尽力,尤其是在旺季由于劳动量太大,更是“力不从心”,如果再没有了“回扣”这一诱惑,那就更没有了“提高服务质量”的动力了。
    正因为不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所以许多导游在带团过程中责任心上表现得不够充分。在带团过程中,一旦出现了问题,就会出现马虎、联络不畅、推诿责任的行为,使游客的利益得不到更好的保障。而出现问题后,旅行社对社会导游的印象更是大打折扣,社会导游找团的难度因此进一步增加。
    社会导游以“回扣”为生存
    不管社会导游还是专职导游,都面临着一个“生存”的困境,而社会导游尤其突出一些。由于没有固定工作单位、没有固定的工资报酬、没有任何其他保障,“回扣”是他们唯一的生命线,他们生活的基础来源于“回扣”,他们生活的好坏也由“回扣”的多少来决定,而这些“回扣”都直接来自于购物点,根本上说来自于游客。
    许多导游都有同样的历程:原来是旅行社的员工,后来旅行社不再养导游了,成了社会导游,没有工资,没有社会保险。为了生存,就只能“引诱”游客购物,收取“回扣”,随着对游客的“引诱”力度的不断“深入”,自己收入也越来越高,也就慢慢忽视了带团质量,把全部心思用在如何让游客购物或增加景点上。现在导游到底算什么人呢?为旅行社工作,但不是旅行社的员工;为游客服务,但得不到合理的报酬;收取购物点的回扣,却不合法……这就是当下大多数中国导游面临的尴尬处境。于是就有了深圳某导游“叫我如何不宰你”的无奈表白。
    正因为这种原因,形成了目前社会导游“选线挑团”等种种行为,从而严重影响社会导游在行业内部的形象。
    社会导游:亟待给他们一个家
    导游作为旅行社之间、游客和旅行社之间旅游合同设定项目的直接执行者,连接着食、住、行、游、购、娱多个环节,代表旅行社贯穿旅游活动始终。在这中间,游客虽身在合同设定范围内活动,但其自主性依然存在,于是导游获得利益的可能就变成了现实。导游也就可以不依附于旅行社而独立生存,甚至比旅行社能提供的薪酬更高。而旅行社出于竞争及自身利益考虑,也乐得让导游自我生存,从而减轻自身压力。
    孤立于任何旅游企业的社会导游,真的成了“没人要的孩子”?
    社会导游亟需一个“家”!需要一个机构对他们进行服务与管理,使他们有活干,干好活,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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