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北京园景时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素琴 职务:总经理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路148号 电话:81518809
被告:杜佳洪 男 汉族 1977年7月22日出生
住: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路园景阁小区四号楼0106室
工作单位:北京国彤世业发展公司 电话:13911629057
被告:丁爱仓 男 回族 1973年12月13日出生
住: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路园景阁小区四号楼0706室
工作单位:北京大华运输有限公司 电话60515246:
被告:曾晶 女 汉族 1973年6月8日出生
住: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路园景阁小区四号楼1306室
工作单位:北汽福田公司 电话:13910070833
被告:李志男 男 汉族 1976年3月3日出生
住: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路园景阁小区四号楼1606室
工作单位:吉林四平外贸 电话:13601299401
被告:房广林 男 汉族 1959年10月10日出生
住:北京市通州区云景东路园景阁小区一号楼1606室
工作单位:北京中铁凯华公司 电话:65776044
案由:物业管理纠纷
诉讼请求:
一、 要求被告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共用通道的原状;
二、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杜佳洪、丁爱仓、曾晶、李志男、房广林五位被告是原告北京园景时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通州区云景东路园景阁小区的业主。此小区是由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发。五位被告分别购买了四号楼0106室0706室1306室1606室以及一号楼1606室单元房。
在五位被告办理入住后,不顾我公司的多次劝阻,圈占了部分共用通道。之后我公司也曾多次要求五被告拆除违章建筑,原状恢复 。但五被告置若罔闻。无奈我公司只能诉诸于法律解决。希望法庭责令五位被告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共用通道的原状。
此致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法定代表人:
200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