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授权区域内销售的合同约定产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 行政区域 产品的独家区域代理商。
二、授权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的代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满甲方根据乙方在代理期间的任务完成量确定是否继续签订代理合同。
三、代理商资格确定: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乙方应保证其销售资格的合法性,由于其销售资格的违法等原因引起的相关全部责任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后果。如甲方代为承担相应的后果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
2、乙方于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交付甲方保证金人民币 元,保证
金在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
3、本合同在乙方交付甲方保证金,并完成首批定货任务后生效。
四、货物品名、价格、首批提货及任务约定、返利政策及支持:
1、供货价格(人民币)
品名 |
批准文号 |
规格(件) |
供货价(盒) |
零售价(盒) |
每件供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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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批提货及年进货任务量
市场区域 |
首批进货额 |
年任务量 |
市场保证金 |
备注 |
县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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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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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会及旅游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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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代及直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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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年度完成最低任务量(按供货价计算)为 元人民币。
4、销售任务的执行规定:
(1)乙方第一季度应完成 件以上,完成 件以下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第二季度应完成 件以上,完成 件以下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第三季度应完成 件以上,完成 件以下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乙方如果连续三个月没有再次进货,甲方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区域经销资格。
5、返利政策
(1)、所有经销商在遵守合同的前提下,且完成公司规定的进货任务量
(按供货价计)的,均有权享有本公司的销售返利政策;
(2)、返利额度:1、全年进货完成 件以上的(含 件),按 返利;2、完成 件以上的(含 件),按 返利;3、完成 件以上的(含 件),按 返利;4、完成 件以上的,最高按 返利;5、完成 件以上,最高按 返利;
(3)、返利形式:返利不以货币形式,以货物的形式年度一次性返利给代理商。
6、终端支持
甲方提供全套产品终端营销的相应电子版,便于乙方印制使用。并根据乙方市场运作实际情况,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平面文案、品牌片等相关广告、文案策划。
五、订货、退货及结算
1、订货方式:乙方需先行支付货款,甲方确认款到指定的银行帐户后3日内发货。一次性订货超过 件以上的,乙方需将订货计划提前一周通知甲方。
2、发货:甲方确认乙方货款汇到指定银行帐户后3日内发货,正常发货时间为10日,但如遇大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或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甲方送货延迟,甲方不承担延迟发货的责任,送货时间顺延,乙方不得向甲索赔任何损失。
3、产品无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换货处理。如因运输途中包装破损,甲方需按乙方的明细为乙方更换包装。运输过程中产品如有丢失、短缺或破损,由甲方与运输公司协调,甲方应在确认后24小时内为乙方办理调换。
六、运输方式
1、甲方将通过运输公司以普通铁路运输或汽运的方式将货物送至乙方所在地城市,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到乙方所在城市后,提货及市内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常规时间内,如乙方对运输方式有特殊要求时(如空运),多出普通运费的部分由乙方自负。
2、如发生运输损坏,乙方在货运公司回单上注明,并经货运公司确认,三天内向甲方提出调换,并将损货发回给甲方,发回的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确认后以实施同品种等额换货。
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甲方有核查乙方零售价、经营指导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的经营(产品的库存、流向)有咨询、了解权;
(3)如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正式市场运作,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市场。
(4)甲方如发现乙方有窜货行为,乙方以市场零售价格的三倍赔偿甲方的违约金,违约金在在市场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差额违约金。如乙方继续代理销售本产品,应补齐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正常经营所需的各种相关委托书、产品销售所需的相关合法手续;
(2)甲方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卫生要求,并对产品质量负完全责任;
(3)甲方有帮助乙方清理市场窜货的义务。
(4)甲方有义务保护好乙方代理区域的独家代理权,如发现有其它区域
的货物进入乙方市场,则视为乙方窜货。
八、乙方的权利、义务
1、权利
(1)甲方不得在乙方经销期间,在乙方区域内设立其它经销商;
(2)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
2、义务
(1)乙方不允许跨越甲方授权的经销区域进行销售,否则视为为窜货;乙方并不得与其他区域的经销商合谋窜货,损害甲方总代理的合法权利。
(2)积极开拓和发展甲方授权的经销区域内的各终端渠道业务,并实施配套的服务和管理;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价格政策并维护品牌形象;
(4)负责被授权区域内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和消费者投诉的处理工作;
(5)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流向、库存、市场活动计划和执行情况;
(6)乙方必须在当地媒体投放甲方提供的电视广告或提供的平面广告;
(7)乙方未经甲方批准,无权转让独家代理权;
(8)办理当地销售手续,做到守法经营,如因乙方在销售过程中违规宣传、违法销售等行为给第三人或被国家有权机关处罚,全部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九、限制性条款
鉴于本产品已由厂方向医院进行了医保产品的销售,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仅供乙方市场销售,乙方不得向医院,或用于临床销售本代理的产品,如乙方违反此规定,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其销售总额的10倍。
十、出现以下原因解除合同
1、合同期满,乙方若要续签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若甲方不再与乙方续签合同,甲方也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2、合同期满不再合作时,双方合同解除,等乙方清理完市场余货,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的市场保证金。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可提出终止合同。
4、发生以下情况,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1)乙方没有达到第四条款第三款关于销售量规定的;
(2)乙方不接受甲方市场经营指导和市场管理,发生窜货行为,破坏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造成甲方品牌声誉损失;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
(3)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
5、不可抗力,因为各种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责任时,该方可免除承担违约的责任,但该方必须及时电告对方,并在15日内出具有关主管机关的证明,请求延期或部分履行的申请书。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应严格按本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由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发生争议和纠纷时,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法院为守约方所在地的法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 约 人: 签约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帐 号: 帐 号: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