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诉讼指南
|
经济合同
|
公司股权
|
交通事故
|
离婚纠纷
|
建筑工程
|
连锁加盟
|
刑事辩护
|
劳动仲裁
|
法律顾问
|
三板上市
|
房产纠纷
|
法律文书
|
网购侵权
|
诉讼代理
|
旅游纠纷
|
所有文章
企业间的资金借贷不受法律保护
问:我代表公司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对方到期没有偿还约定的本息,我们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答:根据我国合同法和商业银行法相关规定,对企业的借贷属商业银行的专属业务,民间借贷合同仅适用自然人之间,你们公司间的资金借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杭州法律咨询网 Copyright © 2005-2010
浙ICP备05000001号
本站律师:骆军军
手机:13777805857 E-mail:zjlawyer@gmail.com 办公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