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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公司的股东可以担任公司的监事吗?
   

《公司法》第52条规定,公司董事、高管不得兼任监事,自然也就不能担任监事。
《公司法》第38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因而,监事由谁担任完全是股东们自己决定的,只是存在上述两个条件限制。1,董事、高管不能兼任;2,职工可以担任监事,但职工代表监事需要职工选举产生,不能由股东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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