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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户口迁移的办理 |
居民因婚嫁、搬迁等原因,需在市区和同一县(市)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按“人户一致、正当合理”的原则,由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实行“网上迁移”的地区,可直接在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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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
1、居民户口簿:5元/本,〔1994〕浙价发98号;
2、户口迁移证:3元/张,〔1994〕浙价发172号;
3、户口准迁证:4元/张,〔1994〕浙价发172号;
4、查询户籍、办理户籍证明:3元/张,〔1994〕浙价发98号;
5、企事业单位批量查询户籍资料:20元/张,〔1994〕浙价发98号。 |
1、户口簿;
2、身份证;
3、结婚证;
4、房屋租赁证或产权证;
5、16周岁以上迁移人身份证标准照片一张;
6、其他。 |
各派出所受理,分局户政科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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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申报户口的办理 |
(一)派出所直接办理的户口范围主要是:
1、杭州市区生源(萧山、余杭除外)的大中专、技校应届毕业生回迁;
2、外地生源的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3、原杭州市区入伍的退伍军人恢复户口;
4、公派或自费出国的留学人员,回国后要求在原户口所在地恢复户口的;
5、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后回原地落户的。
(二)需上报审批的户口范围主要是:
1、各类投靠户口(子女、父母、夫妻);
2、部队随军家属投靠;
3、认定的台胞、华侨在杭投资解决国内亲属进杭落户;
4、各类蓝本户口。 |
1报分局审批的户口,在受理后的25个工作日内办结;
2、经分局审核上报市局审批的户口,在受理后的45个工作日内办结。 |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迁移人的户籍证明
3、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
4、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判决书等)
5、军人职级证明(指随军)
6、市侨办、台办审核的申请表(指外商投资者)
7、大专以上毕业证书(指外地生源的应届毕业生)
8、其他根据需要提供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