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 工 合 同
甲方: 乙方:杭州XXXX有限公司
就以下包装设计委托乙方加工等相关事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一、品种规格、数量、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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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品种 |
规格 |
数量(套) |
单价 |
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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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大致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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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金额 |
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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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 |
人民币(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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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加工费总金额已含材料(包括XXXXXX)、发票税、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托运的运费等。 |
二、乙方按产品样品(放乙方处)为标准在乙方所在地加工制作生产完成。
三、产品数量一般不超过标准±XX%误差,具体应按甲方签收的实际加工成品数量结算。
四、交货方式:乙方所在地交货并受甲方委托代办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具体送货时间和地点由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五、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甲方预付合同总金额的XX%计 元,其余按实际收货数货到款清。
六、验收:甲方收货后如认为不符合要求应在三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并退回,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七、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及预付款到帐后生效(乙方始安排加工生产),所有款项汇入本合同中乙方指定帐户帐号内。
八、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尽事宜由双方书面协商补充确定,若有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杭州XXX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所在地:
联系电话:
传 真:
乙方指定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