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显名股东所在公司的公司基本信息,以证明显名股东代持的具体情况。
2、提供原告出资的证明。如银行转账、提款记录、收条等等。
3、提供原告在公司实际行使股东权利的证明。如股东会议记录上的签名、从事具体业务的证明等等。
4、提供原告享受分红的证明。
5、提供其他股东确认原告为实际股东的证明,且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原告成为显名。因为公司是具有人和性特征。其他股东都不认可,要求显名的股东很难进入公司。
6、办理验资、工商变更的经办人可以作为证人出庭。
7、原告应当尽可能多的提供证据和材料,原告律师应花时间,认真分析、研究。做到知己知彼。
8、举证过程中发现自己的短处,进行提前预判,弥补,消除法律上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