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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弟代发诈骗信构成诈骗罪
   

  陆某经朋友介绍加入了一个叫“快速致富”的QQ群,群主向其介绍了代发短信的“致富绝招”。看到兄弟掌握了赚钱方法,陆某的表弟吴某也动了心,便经常到陆某家里帮忙。时间长了,吴某也购买了设备,在自己家工作。为了增加收入,兄弟俩又从网上接受了一些委托,向不特定的手机用户发送虚假获奖手机短信,从中赚取酬劳。

  2011年8月,兄弟俩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陆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吴某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以案释法

代发诈骗短信构成诈骗罪

  法院认为,陆某和吴某接受委托,利用发送短信的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二人属于犯罪未遂,且均能如实供述罪行,故可减轻处罚。

  法官提醒,电信诈骗作为一种新型诈骗方法,内容主要涉及彩票中奖、购车退税、电话欠费、信用卡消费、灾区募捐、网络购物、股票走势预测等。提醒广大市民提高警惕,不要因贪图小利而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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