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黄某某,汉族,1980年7月出生
住址:杭州市上城区XX座502,
被告:杭州市顺昌金融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人民币四十五万元及其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事实和理由:
被告于2000年1月6日向原告借款五万元, 1月7日向原告借款四十万元,并出具借条。后来,原告多次向被告追索,但被告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至今尚未清偿。因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贵院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借款人民币四十五万元及其利息。
此致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二00六年五月 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