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书写诉状有困难的,当事人提出申请后,由立案庭指定专人代写;
3、按照《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依法为其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代理诉讼;
4、当事人为聋、哑人的,由人民法院为其聘请翻译;
5、对年老且行动不便或身患残疾的当事人要求立案的,经预约后,由立案庭上门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