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  诉讼指南  |  经济合同  |  公司股权  |  交通事故  |  离婚纠纷  |  建筑工程  |  连锁加盟  |  
刑事辩护  |  劳动仲裁  |  法律顾问  |  三板上市  |  房产纠纷  |  法律文书  |  网购侵权  |  诉讼代理  |  旅游纠纷  |  所有文章
 
 
关于河南省盗窃罪立案标准
   

关于河南省盗窃罪立案标准

  根据第264条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了修改:(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了修改:(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依据豫高法发〔1998〕21号文件规定: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以八百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巨大”,以一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特别巨大”,以五万元为起点。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杭州法律咨询网 Copyright © 2005-2010 浙ICP备05000001号 本站律师:骆军军
手机:13777805857  E-mail:zjlawyer@gmail.com 办公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