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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

      一、代位权是一种法定的权利,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消极不行使权利的行为,即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

      第二、代位权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第三、代位权的行使是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

      第四、债权人的代位权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

      二、代位权行使的条件:

      代位权行使应符合一定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三、代位权行使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解释》的规定,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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