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何女士被一家保险公司录用了。由于自己尚未拿定主意在北京发展,因此,当公司提出要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时,何女士没同意。她担心自己万一离开这家公司,社会保险费也就打了水漂。
与此同时,何女士希望公司把缴纳社会保险的钱折算成现金发放给她,自己愿写保证书,表示自愿放弃社会保险。对此,公司表示拒绝。
何女士遂咨询,单位做法是否合法?
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对职工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更何况在城镇社会保险中职工自己也有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因而,何女士既然符合缴纳社保条件就必须缴纳,即使自己写保证书也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