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  诉讼指南  |  经济合同  |  公司股权  |  交通事故  |  离婚纠纷  |  建筑工程  |  连锁加盟  |  
刑事辩护  |  劳动仲裁  |  法律顾问  |  三板上市  |  房产纠纷  |  法律文书  |  网购侵权  |  诉讼代理  |  旅游纠纷  |  所有文章
 
 
】肇事者承担什么责任?
   

【责任分析】肇事者承担什么责任?

  如果确认了肇事车辆,那么,这起事件中,肇事车主与驾驶员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呢?

  “承担民事责任是肯定的。”依据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而侵权责任法第69条规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汽车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在行驶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这种民事责任是因高度危险作业而引起的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侵权行为成立,都要承担民事责任。”本事件中,车辆制动毂残片击中吴斌并致其死亡的事实和证据都非常清楚,因此,一旦最终确定肇事车辆,车主就应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侵权责任法第16条规定的包括医疗费、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等在内的相关费用。

  分析认为,如果该肇事车辆在上路前经检查是好的,而是在行驶中出现了问题,那么可能涉及车辆质量或保养的问题,车辆质量问题涉及到的是制造商,是否可能存在设计缺陷;依据规定,所有允许上路的车辆都要登记并实施验车程序,如果车主与驾驶员是合一的,驾驶员有义务检查车辆的安全情况,如果没有检查,涉及的是驾驶人的过错赔偿责任;如果车辆属于单位,且车主单位没有履行督促教育义务,可能要和驾驶员一同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无论是过错还是意外,依据侵权责任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强制责任险的赔偿标准是远远不够的,超出限额部分要由过错一方即肇事车主或与驾驶员一同承担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杭州法律咨询网 Copyright © 2005-2010 浙ICP备05000001号 本站律师:骆军军
手机:13777805857  E-mail:zjlawyer@gmail.com 办公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