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房中意外身亡无人察觉,尸体腐烂后尸水竟透过地板滴到楼下邻居的房中。无法忍受此等恐惧的邻居李阿姨无奈另寻他处暂居,并将楼上房主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和精神抚慰金2000余元。
经过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日前,上海市徐汇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最后,徐汇法院依照《民法通则》相关规定,酌情判决被告补偿李阿姨500元。
法官称,被告将其房屋出租期间,租客因病猝死,主观上并无过错。但毕竟租客是在死亡多日后才被发现,被发现时尸体已腐烂,需要对相关场所做消毒处理,客观上对相邻方的李阿姨正常生活会造成一定的影响,为此从公序良俗及符合一般认知习惯角度考虑,需要对李阿姨做一定补偿。同时,法院对原告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