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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前的资信调查
   

签订合同前的资信调查工作至关重要,法律赋予了律师调查取证的权利,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调查手段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资产状况、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从业人员等工商登记情况及合同担保能力、代理人代理权限情况、标抵物的抵押登记情况等进行调查,为客户提供可靠的资料和可行性论证,保证合同的法律效力,减少合同风险,规范经营,避免合同陷阱。利用合同进行诈骗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常见的方式有:
   1 、假冒他人名义签订合同,主要是利用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等与他人签订合同,或盗用、伪造公章与他人签订合同。
   2 、恶意磋商,伪造签约。有些不法商家为了排挤、打击竞争对手,与对手恶意磋商,伪造签约,使对方丧失商机。
   3 、恶意串通,欺诈第三人。如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故意找同谋签订合同,以便转移财产。
   4 、签订 " 钓鱼合同 " ,引对方上钩。就是与对方签订合同,让对方偿到甜头,再签订更大的合同引对方上钩,以骗取更多的钱财。
   5 、在格式合同中订立不平等条款,使对方自觉或不自觉落入合同陷阱。
 
    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行事,务必使合同内容无懈可击。在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调查手段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资产状况了解后再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要加强监督,看对方是否真实、全面履行合同,一旦对方有违约行为,立即采取措施,如有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恶化,立即中止履行合同,并要求出具相关证明或提供担保,以避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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