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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内容
   

一、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1、公司名称;

  2、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3、债券总额和债券的票面金额;

  4、债券利率的确定方式;

  5、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6、债券担保情况;

  7、债券的发行价格、发行的起止日期;

  8、公司净资产额;

  9、已发行的尚未到期的公司债券总额;

  10、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

  二、需要报送哪些文件?

  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下列文件: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章程;

  3、公司债券募集办法;

  4、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

  5、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申请发行公司债券要注意的:

  1、发行人依法申请核准发行证券所报送的申请文件的格式、报送方式,由依法负责核准的机构或者部门规定。

  2、发行人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报送的证券发行申请文件,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为证券发行出具有关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在提交申请文件后,应当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预先披露有关申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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