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  诉讼指南  |  经济合同  |  公司股权  |  交通事故  |  离婚纠纷  |  建筑工程  |  连锁加盟  |  
刑事辩护  |  劳动仲裁  |  法律顾问  |  三板上市  |  房产纠纷  |  法律文书  |  网购侵权  |  诉讼代理  |  旅游纠纷  |  所有文章
 
 
故意伤害罪之构成要件和定罪量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构成要件:①故意伤害罪的客体:他人的身体权。

②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实施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③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④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故意伤害罪与其它罪名区别:

(1)与故意杀人罪:

① 客体: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故意杀人罪一般较易区分,侵害的是他人生命权。

② 故意内容: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偏差,或因伤势过重等情况引起,行为人对死亡后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对于故意杀人未遂来说,被害人没有死亡是出于意料之外,完全违背其主观意愿的。

(2)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死亡的结果出于过失,行为人既无杀人故意,也无伤害故意,过失造成的死亡结果,则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

刑事责任: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杭州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杭州法律咨询网 Copyright © 2005-2010 浙ICP备05000001号 本站律师:骆军军
手机:13777805857  E-mail:zjlawyer@gmail.com 办公地址:杭州市古墩路701号紫金广场C座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