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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要添加另一方共有人,如何办理?
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要添加另一方共有人,如何办理?
答案 答:由夫妻双方申请,提交:(1)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2)结婚证明复印件(校验原件);(3)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4)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收回);(5)申请报告;(6)夫妻双方房产约定书(一方婚前取得房产约定为双方共有的或夫妻婚后取得房产约定为其中一方所有的须提交该件,如双方或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须提交委托书及经公证的约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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