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组团、余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余政发[2013]74号)、《杭州市余杭区基本养老保障实施意见》(区委[2007]115号)文件精神,从2013年7月1日起,实行养老基本生活保障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养老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由每人每月552元调整为618元。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