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一方对财产分割协议反悔应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所以,反悔一方应于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超过该期限,法院不予受理。
该条第二款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