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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妨碍懂事诉讼有哪些强制规定?
   

对妨碍懂事诉讼有哪些强制规定?

  1、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3、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4、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 以暴力、威胁、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 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员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

  (4) 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与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 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 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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