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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职工不享受探亲假待遇?
   

在《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中,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日团聚的,可以享受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这就是说,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国有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按现行法律规定,已取消固定工、临时工等名词,职工的身份都是劳动者,都以劳动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尽管您的身份符合享受探亲假待遇的条件,但因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为6个月,所以处在试用期的职工在单位工作都未满一年,因而试用期内的职工无权申请休探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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