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提交材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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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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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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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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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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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依法做出的决议或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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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同、章程的修改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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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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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及债务清偿报告或债务担保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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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有关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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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
规范要求:
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提交原件。
3、以上提交文件如为外文,需提交中文译文,并加盖翻译单位公章。
4、同时申请多项变更(备案)时,相同材料只需提交一份。
5、第4项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规定以及企业章程做出的决议或决定,决议或决定的内容与所申请的事项应当一致。对于外商投资的公司,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6、第5项仅适用于非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
7、第6项适用于外商投资的公司。
8、第7项仅适用于减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