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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将“露台”变“阳台”,买房者如何处理?
   

问:我在杭州余杭区闲林镇买了一套商品房,在购房时开发商说有露台送,在合同的房型图里面也显示有露台。可到交房时,开发商说我的房型变大了,要补钱才行。原来开发商在露台上方加了一块遮阳板,把露台变成了阳台。

我想问下,在露台上方加了一块板子就算是阳台吗?是否应该补交钱?能退房吗?

 

阳台是指有顶盖的与房屋相连的房屋附属设施,一般阳台顶盖高度不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

露台则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建筑结构需求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的大平台,没有顶盖或顶盖的高度超过一个楼层的高度。

在建筑面积中,阳台算一半面积,而露台则不算面积。

在购房合同中一般注明了所购房屋的每个部分的名称及是否为赠送面积,在合同的房型图上有注明,则开发商没有权力要求补房款。同时,将已规划好的露台改为阳台,需要规划局的审批,且必须得到购房者的同意,否则购房者有权无偿接收或让其恢复原来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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