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非私营单位单位就业人员: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平均工资: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