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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设施、公共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添置,是否可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答:监控设施、公共防盗门等共用设施设备的添置,视同共用设施设备的改造,经专有部分面积占相关总建筑面积2/3以上且占专有部分人数占相关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可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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