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不低于房屋建筑安装造价5%的比例。
具体数值为:不带电梯的物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元,
带电梯多层、小高层(中高层)、高层等物业每平方米建筑面积65元,
排屋、别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