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杭价服[2012]115号文件,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基准收费标准有电梯住宅分别为每月1.8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1.4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1.05元/建筑平方米;每月0.80元/建筑平方米;无电梯住宅分别为每月1.4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1.0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0.70元/建筑平方米;每月0.60元/建筑平方米。上述收费标准可上下浮动25%;各等级收费标准不包括电梯、增压水泵、小区水泵、小区水系等高能耗设施设备运行所需能耗费用。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住宅小区,可在规定的等级标准内自行招标,原则上不实行优质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