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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户口迁移(落户)申请条件--购房落户办理
   

购房落户
申请条件:
1、2006年3月20日之后在杭州滨江(80万)、下沙(60万)、钱江新城(100万)购房,付清相应房款的。
2、申请人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传染疾病;随迁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申请人未被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
5、申请人在购房地实际居住且人户一致,有稳定的生活来源;
6、购置二手房的原户籍人员户口已迁出。
7、所购房产3年内不得交易。
办理程序:
凭房管部门的《外地人购买住宅确认表》到房产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申报
文章链接:杭州法律咨询网 http://www.148hz.com/bxnews.asp?id=8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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