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凭证是申请旅游责任险赔偿的重要环节,只有当凭证收集齐全时,保险公司才会启动理赔程序。那么需要的凭证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
一、基本凭证。
1.保险单复印件;
2.旅游合同、行程单、双方旅行社确认单;
3.人员名单;
4.出险事故证明(或被保总金额能提供的其他能够确认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的照片或资料;或提供受伤旅游者或被保者向旅游辅助者、第三人索赔的书面材料)或事故情况说明(仅限于无法提供证明的情形);
5.索赔申请书,需要加盖旅行社章;
6.旅行社账号或旅游者账号;
7.赔偿协议;
8.旅行社先行付款的,提供赔付收据;
9.旅游者身份证复印件;
10.旅行社与旅游大巴租车协议;
二、医疗费用凭证
1.医疗费发票原件(相关方承担赔偿的可以提供复印件,盖保险公司理赔专用章,并提供理赔明细);
2.门诊病历原件或复印件;
3.住院病历复印件;
4.后续治疗费用证明;
5.交通费发票原件(包含救护车费、租车费等);
6.需要康复的证明;
7.康复费发票原件;
8.整容费发票原件;
9.医疗费用清单;
三、伤残凭证
1.司法鉴定书原件(盖骑缝章);
2.鉴定机构营业执照;
3.鉴定费发票原件;
4.户口本复印件(或能证明户口性质的其他证明);
5.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原件,更换周期证明。
四、死亡凭证
1.医学死亡证明(未经医院的,提供公安部门死亡证明);
2.户口本复印件(包括能证明其户口性质的其他证明)。
五、财产损失凭证
1.财产损失清单;
2.原始发票或相关购物证明;
3.财产被盗抢的,提供当地报警回执。若财产在国外被盗抢的,提供当地报警回执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组团社及地接社签章证明;
4.财产交由被保者或旅游辅助服务者集中照管的证明或说明。
需要提醒是,以上医疗费用、伤残、死亡以及财产损失凭证,都需要在收集齐基本凭证的基础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