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法》来了,微商经营会受影响吗?
对电商法持观望态度的,还有很多基于社交平台兴起的商家。杨先生与朋友几年前开了一个公众号,没想到坚持下来,累积了不少粉丝,最近半年,他们也开始尝试公众号卖一些小玩意儿,将流量变现。杨先生向中国之声记者介绍,他们是通过公众号里面设立一个电商,通过粉丝转化,电子产品还有一些日用品,都是很微利的比如说像袜子、护颈就那种有趣的小玩意儿,刚刚起步。
即使现在只能算得上小规模纳税人,杨先生也想看看同类商家打算如何应对。
杨先生表示,公司其实之前就注册,然后把做大,那肯定就要做它了,早晚的事儿,我们也在想办法,就是看看其他的同行怎么办,利润很微薄,其他的人其实也差不多的,就是这个价格其实对我们来说是很透明的,到明年的时候看谁先涨价,我们肯定不能百分之百把这个税全扛下来,否则的话没得做了。
按《电子商务法》的规定,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其他的所有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这又涉及到另一类卖家——自己通过个人朋友圈、抖音、小红书等平台来卖产品的人,该怎么办?
在小红书上,就有用户直接打出了“电商法实施之前,大量甩货”的标签清库存。焦女士是一名韩语老师,平时比较清闲,近几年来一直在朋友圈卖水果及燕窝等产品。焦女士告诉中国之声记者,公司根据不同的种类税率可能也不同,因为我本来就是个个体,我注册个体户的话,纳税比较少的话,我还有这个劲头做下去。微商跟电商的规模也不一样,能够真正完善这个体系,按照实体的规则来规范的话,其实也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