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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对儿童宾客服务中的意外伤害与防范措施
   

酒店服务中有许多特殊的客人,儿童就是其中的一类。由于大多酒店在服务设施、服务项目和服务程序的设计大多是以成年人为对象的,在服务过程中存在不少的风险,甚至有的酒店没有很好的防范,出现了严重的事故,造成了酒店和客人的损失,影响了酒店的声誉。为了更好的做好儿童客人的服务工作,笔者查找出常见的潜在风险,并提出防范措施供同行借鉴。
一、前厅服务中的风险

酒店前厅是客人进出和短暂居停的场所,往往是人多,对客服务的设施设备多,对儿童宾客造成伤害的风险也越大。

1、旋转门对儿童宾客的伤害,必须严加防范。

下面举几个实际发生在酒店中的案例:

2007年9月25日晚,杭州一名11岁女孩在杭州莫干山路一家酒店中秋聚餐时,被旋转门夹住脑袋,造成颅脑骨折、脑挫裂伤。

2007年8月21,一名4岁女孩在浙江临安一家大酒店大厅玩耍时,右手被夹在旋转玻璃门的门缝里。消防员把洗洁精渗在女孩手臂上,以减少磨擦的疼痛,同时切割旋转门,15分钟后,取出了女孩的手。

2007年6月24日中午,河南省郑州东明路的黄淮宾馆,一对7岁双胞胎姐妹随家人过旋转门时,姐姐左腿被旋转门夹住近一小时。最后,消防员用手动液压撬门器将门缝撬开,救出女孩。

2007年6月14日晚,一名3岁男童在北京市永兴花园饭店被旋转门夹住头部,严重受伤,在送往医院的途中停止了呼吸。

分析其中的原因可以得出以下几条:

(1)旋转门大多是感应式的,儿童身体矮小,旋转门感应不到儿童存在,造成了旋转门不正常旋转。

(2)儿童对感应门新鲜,在旋转门中玩耍,用力撞击感应门。

(3)儿童脚步较慢,加上心理脆弱,感应门旋转时容易碰撞儿童,发生碰撞后,儿童害怕而加速逃离发生意外。

(4)还有旋转门的缝隙较大,儿童的手臂、腿部较细,很容易被旋转门加住。

(5)旋转门的质量较差。

为了避免再次发生此类事故, 应从以下几方面做好相应措施:

(1)酒店门僮应积极引导,避免儿童独自穿越旋转门。如果儿童宾客执意穿越,应在家长或者门僮的陪同下穿越。

(2)做好旋转门的日常检修,保证旋转门的正常运转。发生事故的旋转门大多存在维保不力,感应器不敏感,防夹功能不工作。避免发生类似事件,关键是要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2、大堂摔伤、碰伤也是常见事故。

酒店是人流密集、设施设备较多。大堂一般比较开阔,儿童进入大堂后,经常奔跑玩耍,容易与其他客人或者酒店设施发生碰撞。在加上大堂大理石地面,容易发生滑到摔伤的事故。

相应措施:

3、儿童宾客入住酒店时,一般不登记,造成了信息的遗漏,留下事故隐患。

儿童宾客大多没有身份证件,大部分酒店不予登记。这就造成信息传达不通畅,接下来的服务环节无法针对儿童宾客提供针对性服务,致使提供的服务对于儿童客人存在儿童客人。比如,客房部员工不了解房间内有儿童宾客的信息,无法把写字台上容易跌落砸伤儿童的烟灰缸撤掉或者放在其他地方。因此,建议酒店前厅在入住登记时,应在酒店管理系统中明确儿童居住的信息,并对儿童做相关描述,为下一个环节的工作提供信息。

二、客房服务中的风险

客房对于成年人是安全的,说不定对于儿童可能有受伤害的风险。客房内常见的伤害有以下几种:

(1)碰伤。酒店的家具、门把手、卫生间台面等设施的高度在70多厘米,儿童在行走玩耍时容易碰伤。

(2)触电。酒店的插座大多外露,儿童好奇用手插进插座内触摸,导致触电。

(3)跌落。儿童会从酒店提供的婴儿床、马桶以及酒店客房窗户等区域跌落,造成伤害。

(4)烫伤。酒店客房内有热水器、淋浴等,儿童在使用时,容易被烫伤。

(5)惊吓。有些酒店客房内的电视配备了VOD点播系统,供应商为了提高收视率,吸引观众,开机画面设置了“很黄很暴力”的镜头。还有些酒店在客房内配备了性用品,这都给儿童宾客造成了影响和尴尬。

(6)迷路或走失。儿童单独乘坐电梯时,容易造错楼层,一旦迷路或走失,容易造成惊吓和家长的焦急。

为了避免客房内发生事故,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在有儿童宾客的房间门上悬挂上专门标志,提示楼层同事。

(2)布置一个对孩子安全的房间。将客房的家具拐角处添加软包,在门把手上加罩,把玻璃杯,烟灰缸,垃圾袋等不安全因素都收起来,让孩子看不到它们。要确保没有能够伤到孩子头部或身体的尖利物体或突出物。同时用醒目的标志告知家长,如有需要时,从何处取出。

(3)仔细观察房间四周,看是否有潜在的危险,如地板上尖利的物体或突出的地毯。检查窗户或浴室的门是否牢固。还要确保灯和锁都运行正常。

(4)酒店提供婴儿床确保牢固安全,确保酒店的婴儿床达到有关部门的安全标准。同时在婴儿床醒目的位置提示身高1米以上儿童不能使用,1米以上的儿童建议加床,不要和父母同床,以免发生跌落。

(5)客房内的性用品需要撤出,查看VOD的开机画面需要调整。

(6)告知父母,儿童使用卫生间时需要家长陪同,避免烫伤、跌落。

(7)将电插座用专用保护插头插入,避免触电。

(8)监控室要时刻关注电梯和楼层的情况,一旦发现儿童独自乘坐电梯或独自在楼层走廊的,要及时通知房务中心和大堂副理,及时关注,以免发生意外。

(9)为了更好的为儿童宾客做好针对性服务,可以参考香港四季酒店的做法:

请在入住以前先提供儿童的名字和年龄,以方便我们做准备:

为小客人们安排欢迎活动
儿童浴袍
免费婴儿用品,包括枕头,毯子,一次性纸尿裤以及洗漱用品
免费的睡前牛奶和饼干
在餐厅和房间餐饮服务中提供儿童菜单
在情况许可下,如有需要,我们可提供:

免费婴儿床和/或滑轮拖床,数量将因应房间容量而定
免费婴儿浴盆和儿童就餐椅
免费抽湿机,消毒器,奶瓶及奶瓶保温器
有关保护儿童安全的各项房间装置
儿童DVD系列
三、餐饮服务中的风险

2000年8月26日中午,五岁的陆一函随其父亲陆周等人一起到广林大酒店用餐。用餐时,原告在其父亲就餐的桌旁与该酒店负责人的女儿一起玩耍,酒店服务员为原告父亲就餐火锅加好底汤后,随手将尚有底汤的开水壶放置在距餐桌2米处的一张(高92厘米,宽40厘米,长153厘米)长方形搁台上,该搁台一端紧靠柱子而未与柱子固定。嗣后,陆一函手扶搁台边,该搁台及水壶翻倒,壶中底汤泼在原告身上,造成原告左胸腹部Ⅱ°烫伤25%,左胸背部Ⅱ°烫伤15%,左上肢前臂浅Ⅱ°烫伤。经医院治疗,花去医药费5817元、交通费700元。为此,原告家长以被告服务员放置开水壶不当为由,向被告索赔医药费、交通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29549.50元。被告以服务员加汤后开水壶放在搁台上,原告家长看见而清楚,且已提醒过小孩不要乱摸乱动,当心被烫,因原告不听话,家长未尽好监护责任而造成烫伤,其后果应由家长承担为理由拒绝赔偿。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全额赔偿损失。经法医鉴定,原告左侧胸腹腰背部及左髂部有片状浅色疤痕,其面积大于体表面积的5%,属十级残疾。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是在被告的餐厅用餐中,因年幼缺乏辨别能力,在玩耍扶摸时致使搁台及开水壶翻倒,造成被烫伤的事实清楚。被告系服务性经营者,不仅应为顾客提供就餐方便,还附随负有确保前来就餐的顾客在用餐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然而被告餐厅内的设备不符合保障顾客人身安全的要求,且搁置开水壶不当,致使原告烫伤,被告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原告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跟随家长到被告处用餐,缺乏辨别能力,原告的监护人理应照料好原告,防止可能出现的意外,然而原告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是造成原告弄倒搁台及开水壶烫伤自己的原因之一,原告的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据此,该院遂判决如下:原告陆一函为治伤所用合理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合计26037.59元,由被告赔偿18226.31元,其余由原告监护人承担。 在本案中,被告提供的设施(搁台)缺乏稳定性,有发生倾倒的可能,其硬件条件存在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隐患;其服务人员在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儿童就餐时,应当更加小心自己的服务、操作行为,并注意观察离开餐桌活动的儿童的动向,防止危险的发生,但服务人员并未小心操作和密切观察,有特定情况下的疏忽大意。被告的上述两方面的过错,是其承担本案损害主要责任的原因。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儿童在就餐过程中存在不少风险,比如:餐具划伤、烫伤、被食物噎住、碰撞等。

针对以上风险,餐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儿童宾客用餐时,要根据年龄大小确定是否提供宝宝椅。如果提供,应保证宝宝椅的安全性,并将宝宝椅靠近家长,并且宝宝不能能触及到餐桌上的餐具、玻璃器皿等。如果年龄较大无法坐宝宝椅,应提醒家长,椅子的座位和餐桌较高,儿童容易滑落,甚至碰伤。

2、提供儿童餐具。酒店餐具大多是瓷器、玻璃器皿等易碎品和筷子等容易伤害到儿童的危险品。为避免意外,最好为儿童提供专用餐具。

3、将儿童远离菜品和桌面物品。热菜菜品的温度较高,儿童喜欢抓拿容易,将菜品打翻伤害到儿童。

4、服务时,要及时提醒家长,让家长尽到监护人的义务。尤其在服务过程中,尽量不要在儿童一侧操作,如果必须时,一定提醒监护人做好保护工作。

5、酒店提供的有些食品不适宜儿童食用,应提醒监护人不给儿童食用,以免发生意外。

6、儿童在餐厅内玩耍时,应及时制止。如果儿童执意,应提醒监护人到餐厅外的安全区域,不能在餐厅内玩耍,更不能员工陪同儿童玩耍。

四、康乐服务中的风险

儿童在康乐服务中发生受伤害的案例也不少。

2007年2月4日下午4时许,武汉游客汪先生一家三口从亚龙湾海底世界潜水回到希尔顿大酒店。汪先生回酒店休息,妻子刘某带着儿子到游泳池游玩,随后刘某回房间换衣服。约15分钟后,汪先生来到游泳池时,发现儿子已溺水,经抢救无效死亡。汪先生认为酒店管理存在漏洞,忽略安全才使孩子溺亡,要求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酒店有关负责人表示,酒店在管理方面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对此事也负有一定责任。

概括儿童在康乐服务中受伤害的因素主要有溺水、摔伤、碰撞等。在儿童宾客进入酒店康乐区域时,为避免发生意外,酒店应该做好以下措施:

1、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有些康乐设施不能对儿童客人开放,酒店必须尽到法律义务。

2、酒店的康乐设施,应在显眼处标识儿童宾客不能使用或者须在家长的陪同下使用,尽到告知义务。

3、即使有些设备儿童宾客可以使用,在儿童宾客在使用时,必须有家长和酒店工作人员陪同,尽到监护责任。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提醒或者终止使用,保证安全。

4、酒店康乐设施必须完好,服务程序和规章制度必须健全,器材、设备的卫生达到要求。

   总之,儿童宾客是酒店的特殊服务群体,与正常成年宾客存在很大的差异,为减少意外的发生,必须在规章制度和服务程序上进一步完善,对儿童宾客更加关照,尽到告知义务、监护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义务。只有这样才能减少风险,提高服务质量,为酒店正常经营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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