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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重整制度的本质是将法庭外的债务重组向后延伸至司法程序
   

重整制度的设置就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力避免企业破产倒闭对经济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挽救企业的经济与社会价值,减轻社会损失,事实上,预重整制度与重整制度具有同样的设置目的,即以挽救企业的经济与社会价值为目标,区别于破产清算中债权人分配受偿和债务人清算消灭,预重整中的债权人和债务人形成利益共同体,合力拯救债务人,实现各方共赢。

而且,预重整制度的本质是将法庭外的债务重组向后延伸至司法程序,同时也将传统重整程序中的重整计划制定、表决及债务人信息披露等核心步骤,移至正式的司法程序开始之前。

这意味着,预重整程序离开了重整程序只能称之为庭外重组,预重整制度价值的实现离不开重整程序的法律保障。 

拉个表格,看得更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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