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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还债却把财产送给别人 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撤销此行为?
无钱还债却把财产送给别人 债权人可要求债务人撤销此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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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赠人不履行附加义务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问题。我国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所谓撤销权是指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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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的民事责任(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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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广告不得有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农药广告不得有下列内容: (一)使用无毒、无害等表明安全性的绝对化断言的; (二)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的; (三)含有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画面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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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合同的法律效力
未生效合同的法律效力 如前所述,未生效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它不具备生效合同的效力,也就是说一方无法请求对方履行。但它已经成立,又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这种法律保护的内容就是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只具有所谓的“形式拘束力”。在未生效合同所欠缺的生效要件得以完备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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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合同纳入效力未定的合同中的理由
未生效合同纳入效力未定的合同中的理由 符合效力未定合同的本质特征 效力未定这一概念,应当是一个开放的概念,何者为效力未定合同,不应局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只要某一合同符合效力未定合同的本质特征,我们就可将其纳入效力未定合同的体系之内。比如,《合同法》第八十四条对合同义务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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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合同在效力体系中的地位
未生效合同在效力体系中的地位 法律行为可以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在传统的民法理论上,就法律行为与其效力之间的关系言之,可分为完全之法律行为和不完全之法律行为。“完全行为者,即能完全发生法律效力之行为也。非完全行为者,即不能完全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也。前者,即有效之法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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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生效合同的类型?
未生效合同的类型 一般来说,合同一经成立就生效,即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一致的。但这并不是绝对的,有些合同其成立与生效是存在着时间差的。这些存在时间差的合同也就是未生效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未生效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须批准、登记型 合同是经济的纽带,国家对合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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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之分析
效力待定合同分析 合同法理论通说认为,效力待定合同是合同成立后,合同的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须经有权追认人追认或某一事实发生后,合同才有效,如确定权利人不予追认或某一事实不会发生,则合同无效。效力待定的合同包括合同法第 47 条、 48 条、 51 条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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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五种方式: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
担保五种方式:保证、定金、抵押、质押、留置 一、担保性质 1、附属性:合同与担保之间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担保附属于合同 2、选择性:我国合同法设立了担保制度,但并未规定当事人必须设立担保。 3、保障性:保障合同的履行是担保的最根本的特征。 二、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