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作者:骆军军律师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关于印发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安监总管三〔2012〕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
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完善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制度,
自2012年8月1日起,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在销售、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工商总局
公安部
2012年7月9日
附件: 《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示范文本)》(GF-2012-
www.148hz.com
GF—2012—0115
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公安部
二〇一二年七月
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20 〕 号
供货单位(章): 购货单位(章):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订 货 清 单
产品代码
(同流向登记的产品代码) 产品名称 产品类别 产品
级别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箱含药量
(千克) 订 货
数 量 单 价
(元) 金 额
(元)
合计人民币(大写):
一、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
三、禁(限)用药物要求:
四、产品包装标准及要求:
五、提(交)货时间和地点: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七、验收标准与方法:
八、提出异议期限: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产品安全与质量责任:
十一、运输安全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可另附页):
购 货 单 位 ( 章 )
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户
供 货 单 位 ( 章 )
单位名称 许可证编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账 户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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