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修订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欺诈可获三倍赔偿
作者:骆军军律师
新消法第25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针对商品范畴,排除了定作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四大类。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新消法颁布此条例前,国内许多电商已有“7日无理由退货”服务,如天猫、京东等,苏宁易购甚至还推出“15日无理由退货”服务。该负责人表示,新消法该条例主要是针对商家“若非质量问题不予退货”的行为,让消费者拥有“网购后悔权”。
那么“7日无理由退货”的时间具体是怎么计算呢?据介绍,按照现在法律上的解释,消费者收到购买商品的次日作为第一天,依此类推共7天。如果赶上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则顺延,即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结束次日为第七天。
网店玩“失踪”,电商先赔付
新消法第44条规定,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
据介绍,以往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如果实体店铺突然关门,已经支付的钱款很难要回。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消法加大了网络交易平台(电商)的责任,如果网络交易平台不能提供商家详细信息和有效方式,将承担先行赔付责任。如果网络交易平台知道商家利用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将承担连带责任。该条例可推动网络交易平台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从源头上起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作用。
产品存隐患,经营者需召回
新消法第19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指出,新消法明确了企业对问题和存隐患产品的召回义务,且规定经营者负担消费者因产品被召回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而在此之前,我国只对于汽车、食品、儿童玩具等出台了相关的召回管理规定,仅限于行政法规,并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
耐用商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新消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工商部门介绍,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等服务都是很难取证的。新消法将举证责任转嫁给经营方,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负担,可有效提高消费者维权成功率。
格式条款等“霸王条款”无效
新消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包间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开瓶费”等霸王条款在餐饮行业中普遍存在,新消法明确禁止了这些霸王条款,如果今后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发现企业有此类不合理的规定,可向相关部门举报或请求法院确认其无效。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也要担责
新消法第45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新消法还提出了“连带责任”概念,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遇消费欺诈可获三倍赔偿
新消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工商部门介绍,新消法不仅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由“退一赔二”变为“退一赔三”,而且还对赔偿的最低数额进行确定,加大了商家的赔偿力度,一定程度上对商家形成一种约束。
新消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向他人非法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或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或丢失的情况下,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工商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个人信息被随意泄露或买卖,消费者的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一项重大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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