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子女抚养费有无诉讼时效?
作者:骆军军律师
答: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基于血亲关系,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特殊身份决定的。请求给付抚养费虽然涉及一定的财产权益,但主要是身份利益,故一般未成年人请求父母给付抚养费,不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因此,《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当事人之间的身份关系没有消灭,仍具备请求的条件,请求人没满18周岁是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被请求人就应给付抚养费,婚生、非婚生均应如此。对于处于特殊地位的非婚生未成年子女请求抚养费的问题,更应予以特别的关注。
抚养费数额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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