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14年/2013年超生罚款标准(供参考)
作者:骆军军律师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即超生),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个人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附:
2012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550元。
2012年浙江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552元。
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851元
2013年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325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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