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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将共有房屋赠与他人属于夫妻另一方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将共有房屋赠与他人属于夫妻另一方的部分应属无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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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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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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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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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年)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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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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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归谁所有
抚养权归谁所有 一、抚养权是权利还是义务? ㈠、抚养权的性质及产生基础 对于抚养权问题,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 ㈡、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都是对等的,但抚养权是例外之一,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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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随父方生活
子女随父方生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双方协议子女随父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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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
探望权包括哪些内容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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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基本原则
离婚子女抚养权判决基本原则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法律区分不同情况,做了如下规定: (一) 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二)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 (三) 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子女,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子女归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