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有意将醉驾纳入刑法处罚范围 酒驾醉驾最低标准拟降低
作者:骆军军律师
与此同时,征求意见稿中还对酒精测试标准进行修改,适当降低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最低标准;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挂钩;明确嫌疑车辆拦查、酒精检测仪使用、血样提取、血样检测以及设立检测机构、约束醉酒驾驶人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中,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并分别按照没有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三个档次进行处罚,造成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处罚应当高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罚。
征求意见稿修改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饮酒后驾驶等情形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作为“其他恶劣情形”,降低起刑点,但在量刑上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提高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在征求意见稿中也有所改变,对饮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增加拘留处罚条款,同时提高财产罚和资格罚力度,对多次违法的加重处罚;对醉酒驾驶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增加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延长再次申请的时限和多次违法者将终身禁驾的内容。
争锋
正方
纳入刑法
从重处罚才能见效
治理醉驾还得靠立法。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是一种缺少社会责任感的违法犯罪行为,应从法律层面上加强约束、规范、惩戒,应把醉酒驾车纳入刑法论处。
酒后驾车是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在开玩笑,将违章后果纳入银行不良记录的警戒作用实在是微乎其微,如果酒后驾驶仅仅被记录为银行不良记录,那么很多人会不当回事,因为这样的立法不会让人心存畏惧。
在日本酒后驾驶是犯罪。我国的立法为何不能提高行政、刑事处罚力度呢?执法力度只有落实到位,从严、从重打击酒后驾驶的行为,才能保障广大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最近因为醉酒驾车造成的恶性事件接二连三地出现,酒后驾驶对不特定人员造成的危害有目共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是性质恶劣的,危害到无辜的生命,这种行为应当纳入刑法,司法机关应当修改现行刑法中有关交通肇事方面的条文,把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按罪从重论处,这样才能加大刑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从而达到减少相关交通事故的目的。
反方
如果入刑
再修两倍监狱都不够
法律永远只能打击少数保护多数。醉驾如果入刑,中国再修两倍监狱都不够。酒文化在中国之普遍,人皆知之,法不责众;醉驾真正出事的比例,数万分之一,只是被“仇官仇富”情绪、“富二代豪华车”情绪,无限度地扩张放大了,好像成了严重的社会问题。
醉驾危害性是被虚假放大的。其实中国绝大多数交通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并不是醉驾造成的。作为立法启动一种法律强制性规范,必须要有统计分析。近期的杭州、成都事件,是中国高速都市化、大量农村人口往城市集中,城市病综合征的体现,看看行人、自行车的乱象,就可以看出原因是整体国民素质问题,而不单是驾驶人素质问题,更不是喝酒驾车问题。
只是“仇富”把他们分了类,分成了“有车族和行人族”、“豪车族和普桑族”。把原因归谬到醉驾,完全是开错了药方。因为不喝酒的事故、普桑、奥拓、垃圾车、工程车、公交车的事故比豪华车、喝酒肇事都要多得多,只是没有人去关心、炒作、放大那些事故而已。新闻人关心这些“官”、“富”很好,可以引起社会警觉,防止两极过度分化;法律人跟着起哄,想影响一个长久适用的立法,则缺乏理性。
醉驾将纳刑法调整范围
征求意见稿中,对醉酒驾驶和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都有所加重,将醉酒驾车等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并分别按照没有造成交通事故、造成交通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三个档次进行处罚,造成事故和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处罚应当高于交通肇事罪的法定刑罚。
征求意见稿修改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将饮酒后驾驶等情形造成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作为“其他恶劣情形”,降低起刑点,但在量刑上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提高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机醉酒驾驶乘客担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在征求意见稿中也有所改变,对饮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增加拘留处罚条款,同时提高财产罚和资格罚力度,对多次违法的加重处罚;对醉酒驾驶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增加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延长再次申请的时限和多次违法者将终身禁驾的内容。引人关注的是,征求意见稿中首次列入“与醉驾司机同乘一车的乘客也应进行处罚”的内容,规定对酒后驾驶不劝阻、不制止的同乘者设定罚款处罚。
认定酒驾最低标准降低
征求意见稿中,修改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域值与检验》,对酒精测试标准进行修改,适当降低了饮酒驾驶和醉酒驾驶的最低标准。此外,将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挂钩;明确嫌疑车辆拦查、酒精检测仪使用、血样提取、血样检测以及设立检测机构、约束醉酒驾驶人等内容均在征求意见稿中有所体现。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 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