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作者:骆军军律师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11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如下: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44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334元
3、农民人均纯收入4674.89元
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13.2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58元/月(2010年标准)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相关标准公布后即时更新。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44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334元
3、农民人均纯收入4674.89元
4、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013.2元
5、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58元/月(2010年标准)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在相关标准公布后即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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