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车借给朋友后出了事故,作为车主的我是否要赔钱?
作者:骆军军律师
您好,我有一辆马自达的小轿车。国庆的时候,有个朋友去杭州旅游,在回来的路上发生了车祸,转弯时撞倒了一位行人,行人受了点伤。现在,听交警说这个行人要把我也告上法庭,我问了几个朋友说我有可能要和出车祸的司机一起赔钱,请问是不是这样?
对于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是否需要赔偿,《侵权责任法》有着明确的规定。
《侵权责任法》第49条,“因租赁、出借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由此可知,目前《侵权责任法》对于车辆出借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主要看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常见的过错如(1)明知借用人没有驾驶资质;(2)出借的车辆存在安全隐患;(3)明知借用人存在不适合驾车的情形如醉酒状态等等;所以,只要不存在像上述的一般常人合理审查范围之内的过错,那么出借车辆的所有人就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上海交通事故法律服务网卜超华律师提醒,根据2003年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的司法解释,对于出借车辆,借用人和所有人是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但《侵权责任法》2010年7月1日实施后,所有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形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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