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盗后肇事 失主无需再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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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盗后肇事 失主无需再担责

作者:骆军军律师

  章某所有的轿车被盗,经公安机关查找,系李某所为。后李某驾车发生交通事故致王某受伤。请问,谁应为王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说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中明确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财产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本案中应由李某对王某的损失承担责任,章某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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