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浙江省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
作者:骆军军律师
2012年浙江省人身损害伤残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71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消费支出20437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3071元;
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644元;
残疾等级 年度残疾赔偿金
农村标准 城镇标准
十级 26142 61942
九级 52284 123884
八级 78426 185826
七级 104568 247768
六级 130710 309710
五级 156852 371652
四级 182994 433594
三级 209136 495536
二级 235278 557478
一级 261420 619420
死亡 261420 619420
计算方法为:
(1)农村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城镇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指数×20年
注: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赔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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