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徽省2013年交通事故车祸死亡赔偿标准项目(参考)
作者:骆军军律师
一、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
1、【医药费】如产生了医疗、抢救等费用,按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发票确定
2、【死亡赔偿金】城镇标准21024元×20年=420480元农村标准7161元×20年=143220元
(安徽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024元;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167元;)
3、【精神抚慰金 】50000元
4、【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5、【丧葬费】 3387元×6个月=17166元(2011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0640元)
6、【被扶养人生活费 】未成年人抚养费:城镇标准15012元×(18岁—实际岁数) 农村标准5556元×(18岁—实际岁数) 老人同上,按20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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