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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应该以谁为被告?
一般情况下应列事故车司机、车主、交强险保险公司为被告,在司机受雇佣或是职务行为的情况下还应该列雇主或司机所在公司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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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多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是20日,最长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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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和户口所在地按哪里的标准赔偿?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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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可否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把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定义为受害人未来收入的损失,这就排除以前的司法解释中将其定义为精神抚慰金的说法,所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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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
( 一 ) 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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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浙江省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
2008年浙江省人民生活水平主要指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 编号 项目 金额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计算伤残或死亡赔偿费) 22727 元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计算抚养费) 15158 元 3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计算伤残或死亡赔偿费) 9258 元 4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计算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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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浙江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浙江省统计局等部门公布2008年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各地5月1日起按照本赔偿标准参照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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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2009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浙江省 2009 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规定,浙江省统计局等部门公布2008年相关统计数据确定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参照标准。各地5月1日起按照本赔偿标准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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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石块绊倒骑车人 路政部门难担责
【案情】2007年11月20日凌晨,王某驾驶摩托车途经南通市204国道某路段时摔倒受伤,摩托车损坏。交警部门勘察现场后,发现路中有一大石块。次日,王某父亲要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停止对事故调查取证。交警部门未对事故原因作出认定。事发后,王某所在单位一次性给付王某工伤待遇53000元。2009年4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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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车辆丢失宾馆是否该赔偿
案例简介:1996年7月8日,某市一家房地产公司的张总经理开车到该市一三星级宾馆参加会议。到宾馆后,张经理按照宾馆停车场保安人员的指挥,将车停在了宾馆的收费停车场,并交了5元钱的停车费。会议结束后,张经理准备离开宾馆,此时,他发现自己的车不见了。后经寻找,确认车已经丢失。 这是一